上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依法受理了凤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凤生股份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四川凤生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凤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凤生股份主营业务为竹浆板、竹浆生活用纸原纸和竹浆生活用纸成品纸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竹浆板、生活用纸原纸和抽纸、卷纸、手帕纸、厨房用纸等成品纸,主营业务涵盖了生活用纸“制浆-浆板-原纸-成品纸”全产业链。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犍为朝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朝林、胡桂芹夫妇,公司股东杨梅及杨元嵩系两人子女,四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杨朝林、胡桂芹夫妇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61%的股份,并通过控股股东朝桂资产间接控制公司82.51%的股份,因此杨朝林、胡桂芹夫妇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86.13%股份。此外,杨朝林和胡桂芹分别为智仁投资和林芹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杨朝林通过智仁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09%的股份,胡桂芹通过林芹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20%的股份,两人子女杨梅和杨元嵩各直接持有公司1.51%的股份。因此,杨朝林、胡桂芹夫妇及二人子女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91.43%的股份。
凤生股份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10,000.00万股,原拟募集资金55,555.56万元,计划用于年产15万吨特种纸技改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凤生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朱云泽、杨改明。